更新时间:2022.06.01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为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是有其他重大过错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情形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存在以上情况之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依法进行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数额由法院合议庭或独任庭根据案件情况和过错严重程度决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以下要件可确定离婚损害赔偿: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成为了合法的夫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 1、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 2、前述重大过错产生于结婚登记后,离婚前; 3、受害人必须提出离婚才能申请前述损害赔偿。
离婚要求损害赔偿的条件有: 1、一方必须有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是离婚损害赔偿的必要前提; 2、另一方没有过错; 3、必须因严重过错而离婚; 4、无过错方必须因严重过错行为造成损害,包括物质损害、精神损害。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
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被要求支付赔偿的一方确实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2.有损害事实的发生。过错方因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而导致婚姻破裂从而离婚,基于此,无过错方受到的财产或非财产损害,具体包括:财产损害、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
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件包括: 1、行为人实施了法律规定中的违法行为之一或者部分; 2、由于婚姻过错方实施的违法行为而导致离婚; 3、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4、实施违法行为一方必须存在主观上的故意; 5、违法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
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是离婚损害赔偿的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素如下: 1、存在妨碍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判断违法性的标准是看是否违反法律规范; 2、妨碍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必须有离婚的结果要求; 3、离婚对当事人造成损害,如无财产或人身损害,则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法定侵权行为的发生,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人存有过错;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过错行为导致了夫妻间感情确已破裂,最终离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