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民法典》并未未结婚不可以继承遗嘱。但有规定,只要经遗嘱已发指定继承,就依法享有继承权。即自然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父亲转述母亲的遗嘱没有见证人没有效。没有证人在场,不符合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口头遗嘱需要在关键时刻发生,必须有两个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证明。否则,口头遗嘱不生效,只能依法继承。口头遗嘱是法定遗嘱的形式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
遗嘱公证流程有: 1、立遗嘱人本人提出申请,并准备相关材料。 2、公证处受理,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 3、遗嘱的审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
可以变更,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公证遗嘱的遗嘱人可以撤销。但需要当事人依法办理相关的撤销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而经过公证的遗嘱,不适用前述规定。
自书遗嘱不一定可以对抗公证遗嘱,如果自书遗嘱先于公证遗嘱定立,自书遗嘱与公证遗嘱的内容相抵触,并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违法导致无效的,可以对抗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效力不优于其他遗嘱,如果被继承人有多份遗嘱,应当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一般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
遗嘱公证后,遗嘱人还可以再立新遗嘱。如果存在多份有效的且内容互相冲突的遗嘱,以最后一份为准,公证遗嘱没有优先效力。如果遗嘱人在立公证遗嘱之后又立了新遗嘱,只要新遗嘱符合法定要件,则以新遗嘱为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
口头遗嘱不能撤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经公证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遗嘱,它的法律效力比较强,只有重新进行公证才可以撤销公证遗嘱。
被继承人没有有效遗嘱存在的,应当进行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应当按照顺位继承,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一般按照均等原则分配,但是尽到主要扶养义务的被继承人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未尽到主要扶养义务的,应当少分或者不分。
没有遗嘱通过法定方式继承。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被继承人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应当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遗产,遗产的份额可以由继承人达成协议,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
房屋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继承。法定的继承顺序包括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同一顺序之间的继承人所继承的份额,一般应该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