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本罪属行为犯,本罪的构成,不要求有颠覆政府的实际危害结果,行为人只要进行了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
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确实是罪不至死的,因为此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应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1、根据本法第56条和第11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本法第106条规定,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依照本条规定
颠覆国家政权罪有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客体要件、客观要件四方面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主要是以造谣或者其他方法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的,犯罪主体是任何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处罚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刑法》第56条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
外国人在中国刑事犯罪的,依据属地管辖的原则,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另外需要注意,不具有外交豁免权的外国人在中国犯罪,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
外国人在中国犯罪是否会判死刑,要看犯罪地是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采用的是属地管辖原则,即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无论是哪国人,只要犯罪地是在中国,都适
死刑,也可以称为“处决、极刑或者生命刑”;指的是行刑者在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情况下,结束一个死刑犯的生命。 我国的死刑适用的罪名有: 1、危害国家安全罪,包含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投敌叛变罪;间谍罪;为境外的机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