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执行异议应在执行过程中提出。如果执行工作已经完成,案件终结,案外人有异议,只能通过新的诉讼处理,也不属于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异议针对的客体是法院执行机构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执行异议的提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
行政非诉案件执行期限为3个月。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
执行异议是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 执行程序开始后,如果案外人(执行程序以外的人)认为所执行的标的自己有全部或部分的请求权,或认为执行可能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目的在于保护案件人的合
管辖权异议上诉期限一般为十天。如果当事人在辩护期间有正当理由未提出管辖权异议,当事人可以在障碍物消除后10日内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执行异议为执行程序,而执行异议之诉为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的价值理念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而审判程序的价值理念为“公平优先,兼顾效率。” 前置异议审查程序对执行异议之诉的裁判结果不能产生影响。两者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应有所不同。执行异议以形式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作为一种执行救济程序,其诉讼目的在于通过诉讼排除对执行标的物的强制执行,其启动程序需要满足法定的前置程序和法定期间要求。案外人应当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案外人执行异议中,判断不动产权利人的标准是:已登记的不动产,按照不动产登记簿判断;未登记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照土地使用权登记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证据判断。
执行异议的案件,一般是在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后,人民法院会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如果理由成立的,则会裁定撤销或者改正,如果理由不成立的,则会裁定驳回。 执行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
1、当事人、案外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包括执行异议和案外人异议),应当向人民法院立案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2、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根据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提出执行异议,应当具备相关条件。 3、案外人根据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提出
执行异议一般会在十五日内结案。 如果案件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之后,人民法院会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如果理由成立,则法院会裁定撤销
案外人执行异议中,机动车判断权利人的标准是:已登记的机动车,按照相关管理部门的登记判断;未登记的机动车,按照实际占有情况判断。机动车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