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是一种民事行为,如果合同的内容因为法律规定的原因而被认定为无效,即是此部分民事行为无效。若合同内容的无效并未影响到赔偿约定的效力,那么约定的赔偿条款的民事行为应是有效的。
合同无效后,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无效合同或者已经被撤销的合同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这一规定表明,如果是已经被确认无效或者已经被撤销的合同,其效力是溯及既往的。也就是从合同成立的当天开始,而不是从合同被确认或者撤销时开始无效,是不具有法律约束
征地补偿款诉讼属于物权请求,诉讼时效为一般诉讼时效,具体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合同中独立存在的违约金条款、清理结算条款等有关解决争议的条款仍然有效。按照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无效合同不存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适用仅限于请求权,请求权的基本特征是权利的实现需要相对人为一定的行为,而对于无效合同的确认来说,无论是司法机关依职权确认无效还是当事人请求确认无效,都不符合请求权的这一基本特征。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未明确约定担保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产生的担保责任,存在被法院判定无效的风险,而担保人的责任承担,将视担保人是否有过错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2、如果在担保协议中明确规定担保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产生担保责任,则不论担保人有否过错,均应
合同无效后,违约条款有效。违约责任条款不属于合同中存在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而属于合同中结算、清理条款。合同无效、被撤销后,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继续有效,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自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