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第二法定继承人顺序是均等分割,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的话才会到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其中第一顺位中的子女包括婚生的,也包括非婚生的,领养的子女也算是法定的继承人。还有父母也是如此。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女子的晚辈直系血亲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显然不适用代位继承
但转继承也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无关,会涉及到代位继承。这时死亡的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代替死亡的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那么不会涉及到第二顺位继承人因为遗产在他们死前分完了。如果涉及的话也只能涉及到转继承,才
如果死者未订立遗嘱才按照法定继承进行遗产分割,如果死者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才享有继承权,第二顺位继承人在还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时不享有继承权。
不一定,如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放弃的,就不列为原告。初次之外都是的。工伤死亡后,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当原告起诉吗
房主死亡之后,继承的顺序包括以下的内容:第一顺序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遗产的继承顺序首先是约定的遗赠抚养协议人,其次是遗嘱约定的继承人,最后是法定继承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并没有规定转继承问题。但是在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中的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明确载明: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
我国现行有效的民法典仅对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作出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为以下3类:1、被继承人的配偶;2、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继承人的父母。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子女和父母两个定义需要重点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