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7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 1、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对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对方已丧失商业信誉; 4、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二、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
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使用: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未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有权在另一方履行前拒绝履行要求。当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相负债,先履行顺序。一方未
行使抗辩权要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限制: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2、互负的义务已到了清偿期。 二、先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1、必须是双务合同。 2、合同债务的履行存在先后。履行先后可根据当事人
当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一、后履行抗辩权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单务合同无对价关系,不发生后履行抗辩权。 二、后履行抗辩权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法律规定,抗辩权分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其他法律规定等。
债权转让中债务人抗辩权行使有以下两点: 1、在债权转让过程中,债务人对原债权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诉抗辩权、合同撤销抗辩权、已履行债权的抗辩权、债权无效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2、权利转让后,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抗辩: 1、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收集证据,准备好材料,通过申请,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辩; 2、或者当收到法院通知,再去参加到诉讼中来。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
同时履行抗辩权中的抗辩权的行使限制是:首先,合同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其次,两个债务没有先后顺序,应当同时履行;然后,一方明确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等情形。只有满足上述限制条件,另一方才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合同义务人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权利。合同履行抗辩权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形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行为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