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处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都能向法院起诉。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提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对药监行政处罚不服的行政相对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被处罚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既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被处罚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直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在十五日内起诉。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
当事人不服从行政处罚的,可以以此为由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等形式提起,以口头形式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的口述内容进行记录。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本人申请和公安
当事人对行政拘留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当事人要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