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其知道该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也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被害人对治安处罚决定不服的,有两种救济途径: 一、行政复议。公安机关对被处罚人的处罚,若不公正,将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被害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二、行政诉讼。行政处罚肯定是由行政部门依法对行政
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以60日之内申请行政复议,在六个月之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申请行政复议的,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
不服行政处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
不服行政处罚的行政诉讼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上述主体先申请复议再起诉的,则从受到复议决定书或者复议期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并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材料;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在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不服行政处罚而提起行政诉讼的,该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如果当事人已经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的,则从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是十五日。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应当在收到决定书的60日内申请复议,或者3个月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