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小区公有用地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有。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公有用地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有。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小区所有业主。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
小区的地上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谓地面停车位是指直接设置在小区地表,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的停车设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学理论,一般认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开发商把建在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
视情况而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小区地下车库产权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如果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车库有产权,一般来说是没有产权证的。业主购买后拥有的是永久使用权。一般的小区的地下车库都是作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不能单独进行买卖,但这种车库可以租赁。只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批准建造的车库才可以申领房产证。因为有的车库是属于人防车位,
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一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70元/车每月。临时进入居民住宅小区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
如果停车位属于无建筑物的地面停车位,由于其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地面停车位的归属则应当视土地使用权的归属而决定。业主在购买房屋之后,小区建设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归属全体业主。
有。当然也要视情况而定。车子在小区被刮物业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看业主是否与物业有合同约定。如果与物业有约定,则要明确物业对车辆承担何种义务。如物业承担保管义务,收费的性质就是保管费,因此物业是要承担责任的。如合同约定物业只提供停车场地租赁,不
建筑区划内的车位车库归业主所有。在建筑区划中,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停车位和车库的所有权由当事人通过出售、或出租。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规划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所停放汽车的停车位、车库,由于属于规划外,占用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