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小区里地下车库建筑面积列入公摊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地下车库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归开发商所有;部分地下车库属于国家强制配套的人防工程,归国家所有。
小区内地下车库是否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开发商在计算共摊面积时把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2)开发商在出售单元房屋时承诺无偿提供地下车库; 3)开发商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 4)根据国家法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建成情况较为复杂,有的在建筑区划内根据规划建成,有的占用小区内闲置空地或者非市政道路设施,有的占用小区内市政道路边。
目前,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小区地下车位归谁所有。在实践中,如果地下车位的面积已经算入了公摊面积,则归业主所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
地下车库的产权归属有三个可能性: 1、归开发商的部分:如果开发商在建设地下车库的时候,成本和面积均没有分摊到建设成本中去,则其产权是完全归属开发商的,业主没有所有权。 2、归业主的部分:如果地下车库的建设成本或面积分摊到了社区的开发成本或销
产权车位年限一般是40年和70年,但是开发商一般都出售40年,根据产权年限定时间的标准来看,出售40年也合理。住宅下的地下停车位产权到期以后可以跟着房屋的继续使用而继续使用。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就是指开放商利用地下空间而建造的停车位。
对小区地下车库的所有权归属问题,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务中,判定地下车库的归属,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 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是否把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开发商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是否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 当地政府是否要求
如果地下停车场经过面积分摊了,所有权就是全体业主的,如果在房产证里的面积不包含地下停车场的分摊面积,所有权属于房地产开发商。但一般,现在停车位都是买的长期使用权。不会给单独的产权证。另外,业主优先使用是相对的,毕竟业主的个体,首先满足规划设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未名园小区地下车库管理,保持良好的停车秩序,保障地下车库车位产权人及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未名园小区业主管理规约》和《未名园小区车辆管理规定》,补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所有出入地下车库的车辆,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服
小区的地下车库产权归属有: 1、属于开发商部分,开发商在建设地下车库时,成本和面积不分摊到建设成本中,产权完全归开发商所有,业主无所有权; 2、属于业主的部分,如果地下车库的建设成本或面积分摊到社区的开发成本或销售面积,这些车库属于所有业主
小区地下车库的产权是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还是开发商所有,要看当时房屋购买合同中是否将小区地下车库的面积作为小区商品房的公摊面积来约定。如果将小区地下车库的面积归入小区商品房的公摊面积的,那么小区的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当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如果
地下车库有车位的话是允许进出的,如果不是把车子停到下面,物业出于对人身安全考虑有权拒绝进入的,而且地下停车位一般都是有产权的,不属于小区的公共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