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 (2)有明确的被告。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是执行行政职权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及其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原告提起赔偿诉讼,必须有明
行政赔偿诉讼的起诉条件:原告是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起诉状,并载明了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以及受诉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
原告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条件是: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
行政诉讼案件受理条件: 1、所诉行为属于可诉行政行为; 2、提起诉讼的原告必须是实质权利义务受到被诉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有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5、提起诉讼在法定起诉
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应诉的,首先应当准备好与原告的起诉状相对应的答辩状。其次应当准备好应当提交的证据材料以及证明自身作出的行政行为违法的规范性文件,以供人民法院进行合法性的全面审查。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中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当年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编委等其他登记部门出具的法人资格
行政诉讼起诉的一般条件是原告主体适格、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进行上诉的条件为:当事人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或者对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不服;以及当事人是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
行政诉讼案件的起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被告必须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授权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并必须指出谁是被告。 3、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确切的事实依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有: (一)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条件:原告是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存在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在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管辖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