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自然人在确立遗嘱时就能够指定其遗嘱执行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生前,可以依法订立遗嘱,处分其合法财产,并同时指定遗嘱执行人。且遗嘱可以将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数人,或法定继承以外的其他人继承。
自书遗嘱执行人由立嘱人指定可以是儿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且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
口头遗嘱的见证人不可以是子女。 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 一是继承人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
老人立遗嘱子女能代写的。但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代书遗嘱时,遗嘱人具有完全没民事行为能力; 2、带书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嘱继承人可以当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一般是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遗嘱执行人不执行遗嘱违法的,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对于此问题要视情况而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遗嘱有继承人
遗嘱执行人可执行下列事务: (一)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二)清理遗产; (三)管理遗产; (四)诉讼代理; (五)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六)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七)排除各种执行
遗嘱执行人可以执行事务如下: 1、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2、清理遗产; 3、遗产管理; 4、诉讼代理; 5、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6、遗产最终根据遗嘱内容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7、排除遗嘱执行的各种障碍;
《民法典》规定遗嘱执行人可以清理遗产、管理遗产以及公开遗嘱内容等。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拒绝执行遗嘱可以到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职责。判决书下达后仍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
遗嘱执行人不可以行使撤销权的,对遗嘱进行撤销只能是立遗嘱人行使,其他人是不能撤销的。遗嘱执行是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由遗嘱中指定人员对遗产进行管理和分配,作为执行人应当尊重遗嘱内容。成为遗嘱执行人的前提条件是具备完全民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