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误诊造成不良后果的一般是属于医疗事故,没引发不良后果的一般算不上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责任】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后果等。据此,医疗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违法医疗行为即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赔偿,按
医疗事故责任程度等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可分为四级: 1、一级医疗事故为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2、二级医疗事故为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3、三级医疗事故为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
对于医疗纠纷,适用一般的过错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机构才承担赔偿责任,故原则上由原告承担过错的举证责任。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医务人员有违规治疗行为或者隐匿、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才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发生举证责任。
发生医疗事故的,如果由医疗机构承担完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那么责任在医疗机构,如果医疗机构承担次要责任,那么责任在患者。另外,也有可能由患者和医疗机构共同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有关医疗事故责任以及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事故责任分为以下几种: 1、完全责任; 2、主要责任; 3、次要责任; 4、轻微责任。对于不同程度的责任应当承担多少赔偿比例,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多采用完全责任承担100
医疗事故有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发生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等行政处罚。
医疗事故的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的完全责任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造成的,医疗机构及其义务人员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承担医疗事故完全责任,从因果关系要件上看属于“一因一果”的因果关系,医疗过失必须是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直接”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