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9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指的是行为人过失损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以致危害公共安全,最终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个罪名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体是一般主体。同时,这个罪名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过于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认定: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过失;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公共安全;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使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遭受毁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要素包括: (一)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
本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构成要件分为客体要件和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
确定某一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是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还是构成侵犯财产方面的犯罪,主要看受破坏的易燃易爆设备是否处于正在使用中,破坏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也就是说,如果破坏正在使用中的易燃易爆设备
注意区分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与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界限。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与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侵害对象相同,都危害公共安全。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主观罪过不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行为人对其破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便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遭受毁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立案标准是:行为人实施了使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遭受毁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不仅使易燃易爆设备本身遭到损坏,而且常常引发火灾、爆炸事故,造成
补偿贸易一般是指买家在信贷的基础之上,从境外厂商处进口机器设备、先进技术,以及其他原材料,并约定在一定时间之内,以产品或者劳务等等形式进行偿还的一种贸易方式。一般针对缺乏先进的技术和外汇的国家,利用补偿贸易的形式可以很好的用外资买进先进的技
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包括以下几点: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