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不服工伤认定决定书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
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本人可以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
公司不肯做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老板不支持工伤认定职工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鉴定结果向老板主张赔偿金。
公司不肯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局已经认定工伤,如果单位不肯支付工伤待遇的,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六种情况,人民可采用该法维护自身权益,根据该法第五条,出现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若是申请复议之后,对复议结果仍然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认定工伤不给赔偿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认同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劳动者可以通过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以及诉讼请求用人单位履行相关义务。如果员工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用人单位应该认可工伤认定书并且依法赔偿员工。
在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如果公司不给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讨要:与公司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结果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厂里同事不给作证的,可以提供在场人员的姓名,请求人社局调查。申请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
1、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2、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