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按撤诉处理的情形如下: 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 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3、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4、原告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未交纳,或申请缓、减、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仍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的项目有: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
医疗事故责任的种类有: 1、行政责任: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主要表现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2、民事责任: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性质,归结起来有二种,即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 3、刑事责任:医疗事故罪,构成犯罪的,
医疗事故罪的定罪依据有两个方面: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与已然造成严重后果。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 4
医疗事故罪具有以下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为特殊主体,是实施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 1、主体是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 2、主观方面是存在严重过失; 3、客观方面实施了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4、客体是侵害了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 所谓“严重不负责任”,是指以下七种情形之一: (一
医疗事故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侵犯的对象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患者死亡或严重损害患者健康; 3、主体是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违法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 4、
根据刑法,医疗事故罪的定罪依据由两个方面组成:其一,必须是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其二,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医疗事故罪构成的条件有: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患者。因此,如果治疗措施不能客观地控制疾病的发展,它将不可避免地对疾病的发展造成更大的损害,直到导致残疾、功能障碍和死亡; 2、
医疗事故调解的方式如下: 1、医患双方自行调解。双方就医疗事故赔偿责任达成协议的,可以签订书面调解协议。协议应当载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医疗事故概况、双方协商确认的赔偿金额,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要求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调解。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双
医疗事故罪认定的证据有: 1.门诊及住院病历; 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 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 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 5.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 6.死者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