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借款人死后,如果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则配偶也是有义务去偿还的;如果还没有继承的,就在借款人的遗产中进行偿还;如果已经发生继承的,则其子女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进行偿还,若放弃继承,则不需要承担。如果子女个人没有义务偿还,自愿偿还的除外。在
债务在遗产范围内的,继承人以其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承担相应的债务偿还责任。如果债务超过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那继承人可以选择自愿偿还超过的部分,也可以不偿还超过部分。如果继承人不想承担债务,可以放弃继承遗产。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
没有继承遗产是不用清偿债务的。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应当在其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债务人的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偿还债务,因此没继承遗产不用清偿债务。
继承人必须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被继承人死亡后,所欠的债务应当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超过实际价值部分的,由继承人自愿偿还。 根据《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
遗产债务这样清偿:先要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被继承人的那份财产作为真正的遗产,以此作为清偿的依据。分清被继承人所负下债务的性质。只有在严格按照法律定义确认为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才必须依限定继承的原则办理清偿事务,即清偿债务以所得遗产实际价
继承遗产债务清偿要遵循的原则为:接受继承与承担债务清偿责任相统一的原则,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则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债务的偿还责任。
当继承人只有一人时,自应单独承担清偿被继承人欠缴税款和所负债务的责任。而在共同继承中,除遗嘱有特别指定的以外,原则上各继承人应按其继承份额比例分担有关税款和债务的清偿责任。在清偿方法上可以在下列两种中选择其一: 1、先行清算与清偿,然后分割
继承人在接受继承时,应当先依法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应以其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可以不予偿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一般情况下,遗产继承前是要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的。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遗产债务清偿顺序如下: 一、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 二、普通债权。对于普通债权,如果尚未到期的,也应当与到期的债务一并清偿。 三、交付遗赠。在债务偿还之后有剩余遗产的,才交付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