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一)解除涉外收养关系之协议解除:协议解除涉外收养关系的条件就是双方当事人有终止收养的合意,即养父母、养子女双方都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涉外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可见,协议解除涉外收养关系的程序实行单一
法院应当受理事实婚姻的当事人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申请。当事人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如果男女双方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法院应当受理。如果是实施以后的,只能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
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
养父母和养子女的法律关系解除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养子女是未成年人,不允许解除抚养关系。如果养子女已经成年,需要与养父母协商,如果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持居民户口簿;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能否相互拥有继承权,取决于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否受其抚养教育,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相互拥有继承权。继父母与生父母离婚后,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的身份关系因继父母与生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灭,继父母不再具有抚养义务
《民法典》规定收养关系终止后不是一家人,拟制的血亲会消除。若是被收养人未成年的,与亲生父母的父母子女关系自动恢复。解除收养关系可以通过协议解除以及诉讼解除的方式。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
对于亲生父子关系,在法律上是不存在断绝的,但对于继父子关系,继父子双方承认明示解除后,可以断绝继父子关系。对于养父子关系,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一、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法定程序是将书面通知送达劳动者,送达的方式有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劳动者一方在接到企业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后,应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以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丧偶如果是一方自然死亡的,婚姻关系自动终止;如果是一方失踪或意外事件死亡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法院下达宣告失踪或死亡的裁定书后,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解除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除了“有配者与他人同居”的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之外,其他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予处理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未婚同居关系本身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双方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签订协议,双方发
当事人死亡的情况下,其婚姻关系不是自动解除的。 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是:如果另一方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死亡一方的财产份额,再由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位进行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