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遗嘱继承不能剥夺代位继承的未成年孙子女的继承权,所谓代位继承,就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晚辈直系血亲(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代替其父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正因为代位继承人,是代替其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父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遗产公证的继承人公证处会要求所有继承人都必须到场。因为需要本人签名的。但继承人在特殊情况或者难以到场的情况下,公证处会要求继承人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
可以不用办理继承权公证。 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当事人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的证明活动。 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公证遗嘱的继承人死了,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办理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公证遗嘱继承人死了的继承方式为若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若是继承人与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继承人在场,代书遗属不一定无效。只要符合代书遗嘱的生效要件,遗嘱即可有效。代书遗嘱的生效与否与继承人是否在场无关,只要符合代书遗嘱的生效要件即可有效,但是继承人采用胁迫、欺诈等方式使得遗嘱人违背真实意思作出的遗嘱无效。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一般是不可以继承遗产的,如果继承人在放弃继承权后,想恢复继承权,其他继承人表示同意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提出的恢复理由重新进行认定,人民法院认定为可以恢复的就可以。如果遗产已经分割完了,是不能继承的。
继承公证不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如果该继承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则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果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则需要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权的表示,并进行公证。公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遗产纠纷
遗嘱继承不需要通知所有继承人到场。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没有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不能通知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法律没有规定遗嘱继承必须通知
继承遗产的遗嘱是否要公证,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为了防止对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可以对遗产继承进行公证。但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也可以有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
不需要。遗嘱是由立遗嘱人对属自己所有的财产在自己身故后如何处理,有何人进行继承的一种财产处理,属于行使对自己财产的法定处分权,在法律上属于单方行为,在立遗嘱时不需要经过所有法定继承人同意,所以,进行遗嘱公证时,只要立遗嘱人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