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民间借贷担保人有责任期限,保证人的保证期间由债权人和保证人自行约定,当债权人和保证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保证期间则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间借贷介绍人,一般仅起联系、介绍的作用,因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介绍人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则不论是通过口头或文字表示,都应当对借贷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
善意的居间人在民间借贷关系中不享受任何实体权利,也不承担任何实体义务。如果居间人的恶意行为造成出借人到期不能收回借款的,居间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的,按照约定;违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规定,担保人多长时间有责任,要依据担保的类型而定,如果是抵押物权担保的,主债权有效,担保人就要承担责任。如果是保证担保的,按约定的期限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的,保证责任自主债权履行期满6个月内。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民间借贷担保人责任承担的条件有: 1、与本案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
1、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
民间借贷的担保期限时间一般在担保合同中有写明,最长时间为两年。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担保期限,那么担保期限就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以内,主债务履行期就是借款人债务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