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公司搬迁补偿标准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被拆迁房屋已经被拆迁,房屋不复存在的,不可以再进行确权之诉。确认之诉通常是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或权利的存在。法院对房屋确权之诉作出判决,确认某个民事主体享有房屋所有权,这种权利应是一种现实存在的权利,也即权利主体可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
家庭纠纷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强制拆迁是行政部门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主体之间的纠纷,属于行政纠纷,这是两个法律关系。因拆迁引起的家庭纠纷不影响强制拆迁的进行。只要存在非法占用土地或者阻挠拆迁的违法,相关部门就有职权申请法院强
拆迁后不补偿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
跟律师事务所签了合同能解约。和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生效后,委托人与律师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委托合同。但委托人不得擅自解除,如果擅自解除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回迁房协议不可以改名。拆迁协议的性质为合同,双方签订协议后,只能按协议内容履行,如果改名原来的协议就会失效,只能重新签订协议,但可在拆迁取得房产证之后,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名字,但地区之间有所差异,有的地区要求必须按协议上的名字办理,房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属于民事合同性质,发生纠纷可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
拆迁补偿协议纠纷是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
就拆迁安置房签订的赠与协议一般是可以撤销的。赠与人可以在房产权利转移给受赠人之前,撤销增与协议,但是该协议已经被公证,或者是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协议的,则不能撤销。
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
起诉拆迁协议无效是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