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通常意义上,拆迁协议谁签字房屋就归谁。因为拆迁协议需要由本人亲笔签名或者授权他人代签,若是授权他人代签,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做为代签证据,最终房产应当为授权人所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
拆迁安置协议丢了,是可以补办的。补办后再去办房产证即可。拆迁补偿协议书一般都有两份,拆迁部门那里有存档,可以复印一份,请拆迁部门加盖其公章同样具有合法效力。 补办时需提供的资料, 第一、补发申请证明书, 第二、登报声明、具结书, 第三、单位
可以。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决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是可以提出行政诉讼的。行政合同是行政性和合同性的统一,它既是一种合同,又是一种行政行为。
一般情况下,被拆迁人签了拆迁协议后不能反悔。拆迁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被拆迁人拒不履行拆迁协议约定的义务,政府拆迁部门有权要求被拆迁人继续履行拆迁协议。 例如,拆迁协议签订后,政府按约定支付了拆迁补偿款,被拆迁人却拒不搬迁,则政府拆迁
拆迁异议可以直接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
拆迁协议子女一般不属于被拆迁人。如果被拆迁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那么该子女为被拆迁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签订拆迁协议后,拆迁协议应该包括拆迁补偿款支付的期限,当事人可以查看拆迁补偿协议确定支付的期限。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1、协议的主体。被拆迁户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主体应当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的部门。这里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以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专门设立的房屋征收部门,也可以是现有的部门(如房地产管理部门、建设主管部门),但承担房屋征
一般不能。拆迁协议书上应为被拆迁方即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亲自签名才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有权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被征收人。
1、拆迁补偿协议书丢失了,可以找当时拆迁签署协议的单位、或村委会、社区,查找原件进行复印即可。 2、拆迁协议书至少有一式三份或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有(或集体)土地所有单位一份[即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或企事业单位],甚至政府相关单位有存根
1、拆迁补偿协议书丢失了,可以找当时拆迁签署协议的单位、或村委会、社区,查找原件进行复印即可。 2、拆迁协议书至少有一式三份或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有(或集体)土地所有单位一份[即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或企事业单位],甚至政府相关单位有存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