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 其实质是为了避免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能提交履约保证金和签署合同等行为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 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以银行出具
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其实质是为了避免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能提交履约保证金和签署合同等行为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
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根据法律规定,招标人要求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其数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
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根据法律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它的有效期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原因有: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
投标保证金标准是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投标保函是指在招标投标中招标人为保证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的一般由银行出具的书面担保。 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
取保候审保证金会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通知银行如数退还。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法院作出判决后,取保候审即结束。取保候审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解除取保候审时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必须出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有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撤销案件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凭退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