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工作日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休息日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法定节假日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加班,并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工作日正好是标准工时制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应依照规定支付
计件工资制加班工资的计算: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根据计时工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依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必须按批准的计算周期实施。超过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会按照1.5倍来支付,而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则按照3倍来支付。
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具体如下: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计算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
工资应该按照如下方法来计算: 1、劳动者的工资总额是其基本工资加上奖金、津贴和补贴、和其他的工资收入; 2、日工资=月工资收入除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除(月计薪天数乘8小时)。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工龄怎么计算 工龄计算方法有三种,分别是:1、连续计算法。具体计算时间是从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算至离职之日这段时间,如果期间有工作调度的,也不中断计算;2、合并计算法。如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为用人单位调整等非主观原因中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