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5
传播性病罪,指明知自己患有艾滋、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嫖宿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故意传播传染病罪的立案标准为: 1、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2、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传播传染病罪立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 2、导致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的; 3、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残疾的; 4、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
刑法上的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构成传播性病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传播性病罪的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
传播性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对象是双重对象,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秩序; 2、客观上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十六岁以上,有刑事责任能力,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4、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明知自己有病还进行卖淫、嫖娼的,可能会构成传播性病罪。传播性病罪(刑法第360条),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卖淫、嫖娼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传播性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
传播性病罪的犯罪构成是:犯罪客体应为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行为人是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犯此罪
传播性疾病罪立案标准: (一)有证据证明曾到医疗机构就医,被诊断为患有严重性病的 (二)根据本人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 (三)通过其他方法能够证明是明知的。
构成传播性病罪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健康和社会治安秩序;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卖淫嫖娼;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4、本罪主观上是故意
传播性病罪的认定为:侵犯的客体为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主体为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传播性病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传播性病罪的主体要件为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2、主观要件即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 4、客观要件是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