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双重劳动关系,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主张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但是如果由于个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的工作带来了严重的影响,用人单位是不会支付违约金的。
劳动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是: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
1、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支付一倍补偿金。 2、除劳动合同法38条之外的理由,劳动者提出解除,无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补偿金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其他。
自动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还要看实际离职的情况。 1、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2、员工以公司存在特定违法行为“被迫辞职”的,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计算标准如下: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
经济赔偿金的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一般是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长短来计算的,标准为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满半年按一个月补偿;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一般不是获得经济补偿,而是获得双倍工资的赔偿。法律规定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合同,否则要从第二个月其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但至多支付不超过十一个月。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是被迫辞职的除外。属于以下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等。
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的规定:接触者终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由单位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由单位付半个月的工资。而应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则包括单位裁员、劳动者依法行使单方面的合同解除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