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刑事抗诉案件的审理: 1、人民法院收到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书后,应在一个月内立案; 2、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刑事抗诉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涉及新证据需要再审的,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
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的确有错误,应当要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请同级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申诉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需要提出抗诉的,应当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和抗诉,应当参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八条和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分别情形用裁定驳回上诉、抗诉,或者撤销、变更原裁定。
刑事案件不服二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诉可以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申诉,也可以对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进行申诉。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应当接受申诉人提出的申诉,并按照相应的诉讼程序进
刑事案件抗诉程序为: 1、人民检察院决定抗诉; 2、将抗诉书副本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3、人民法院在收到刑事抗诉书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4、抗诉书没有写明原审被告人准确住址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
如果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二审决定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的确有错误,应当要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请同级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申诉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需要提出抗诉的,应当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刑事诉讼法》第二
对于多人刑事案件,如果一审是判决结案的,检察院抗诉的期限是十日;如果一审是裁定结案的,检察院抗诉的期限是五日。抗诉的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开始计算。
不服刑事判决可以提起一次抗诉。不服判决的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
对离婚案件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刑事案件一审后是向上一级抗诉。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
检察院抗诉的程序: 1、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并依法作出抗诉或者不抗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