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提起抗诉的条件主要有: 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2、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的; 3、法院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 4、判决
刑事案件法律规定如果一审不服是可以进行上诉的。如果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是有权在判决书送到的那一天起十五天里面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去提起上诉的。可以附带民事诉讼的一些当事人以及他们的一些法定的代理人,向地方各级的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的再审不能向任何人一级法院抗诉,需要向审理刑事案件的同级检察院提出抗诉请求。若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提起刑事抗诉的条件都有: 1、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2、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抗诉请求。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1、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自诉状。 2、自诉人提起自诉必须在法定的犯罪追诉期限内提起。 3、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应当是本案的被害人。 4、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要认真进行审查,对符合本规定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立案,并书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这就决定了当事人不服有效的刑事判决依法享有申诉权。这种申诉属于诉讼申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不服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二审上诉后一般要多久开庭,但规定了审理期限。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
法律并未规定刑事案件中院二审开庭后多长时间做出判决,但中院审理案件的期限应受刑诉法关于审限规定的限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常刑事案件二审的审限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二个月,如还需要延长的,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一审抗诉案件程序是: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后3日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正确的,应当支持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