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
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以仅起诉保证人,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连带之债是指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
连带保证人不是连带债务人,因为两者承担的责任不同,连带保证人是债务的担保人,对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并非债务的主体,而连带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责任,是履行债务的主体。
1、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不因任何
连带共同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为:连带共同保证是各个保证人之间,而连带责任保证是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保证责任的认定一般如下:在保证合同中,当事人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通常会被认定是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况时,债权人不仅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还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
担保人在借条中写明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担保的诉讼时效是指连带责任担保的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在担保期间届满前承担担保责任。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不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人可以免除任何责任。债权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以保证期间为准。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自债权人
连带责任保证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三年的时间是从权利受到侵犯,或者是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未向保证人主张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