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可以分配利润。公司增资必须经过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使公司增资决议合法有效,其他股东也没有权利要求股东一定要出资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增资扩股时要注意增资比例不要过高,否则影响公司账面上的业绩,对公司长远发展不利;因为转增的未分配利润应当扣除截至转增时点的应提未提折旧和应纳未纳税收,所以转增比例过高,会涉及到较大数额的折旧及纳税调整,如果验资时无法通过,则需重新调整增资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配红利的原则是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但如果全体股东通过出资协议,公司章程或者其他方式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的,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可不按出资比例分红。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78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后的新股东可以参与未分配利润 增资扩股后的新股东,在股权认购时,就应考虑对企业的所有者权益的拥有权问题。股份的溢价发行或认购,就是对原来的所有者权益占有的代价,所以溢价参股的,可以
对于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应当在验资时审计公司的现金,即可以用于分配给股东的现金数额应当超过拟转增为资本的未分配利润。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针对其中不同意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以公司名义决定不给其分配公司利润。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增资必须经过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使公司增资决议合法有效,其他股东也没有
自然人独资无法增加股东。 自然人独资,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两者的不同在于前者是特殊的企业,只有一个投资人,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而后者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股东增资连带责任是指,当一部分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话,公司的发起人以及被告的股东应当承担连带的责任。这主要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同时,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后,如果发现用于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