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行政诉讼上诉立案,一般六个月内会有判决结果。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中,一般情况下,原告撤诉后又以同一理由再起诉的,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法院不会受理。但如果撤诉不是出于原告的真实意愿,那么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将原裁定撤销后才能对原诉重审。
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申请人也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应在10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履行裁
1、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执行。 2、如果有作出罚款决定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如果法院裁定终结执行,说明案件已经执行终结,在恢复执行前,法院不能对被执行人采取执行措施。如果法院是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就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了。
依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一裁终局案件,劳动者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用人单位不服的,可以申请撤销裁决。如果是其他事件,申请仲裁的,属于一裁终局的情形。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如果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有执行权力;则在决定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就可以执行;如果该行政机关没有执行权力,则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不申请复议,不起诉,也不履行的,该行政机关可在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请求法院执行。
这个问题没有准确的时间限制,因为只有当债权人获取了生效的法律文书才能进入执行,而何时能获取生效文书,则根据案件适用的程序的不同而不同。可以确定的是,当事人在起诉获取生效法律文书之后,只要对方当事人不按照生效文书确定的内容去旅行义务,债权人就
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