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行政诉讼的阶段有:起诉阶段。受理阶段。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开庭审理阶段。判决阶段。执行阶段。判决后,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不上诉的,判决生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行政诉讼的被告有下列行政主体:一般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但是案件经复议以后,如果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就是被告。
行政诉讼证据所要证明的最终事实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行政诉讼被告必须自始至终地承担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法定举证责任。行政诉讼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证人和原告收集证据,作为被告代理人的律师也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一)认为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才能提起行政起诉。不能对抽象的行政为提出起诉。注: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具体个人(或单位等)作出的行政行为(处罚决定、拘留决定等等)抽象行为是指具有普通约束力的法律、法令等。 (
行政诉讼法的受理范围: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而起诉的;不服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而起诉的;或者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而起诉的等。
行政诉讼不受理的范围如下: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有: 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 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诉讼主体是单一的,主要适用针对原告的起诉。而驳回诉讼请求适用的主体是多元的,既可以
行政诉讼法是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而制定的,规定了受案范围、管辖、诉讼参加人、证据等十章内容。
我国人民法院进行行政诉讼所适用的案件程序为: 1、一审程序:起诉、受理、审理、裁判; 2、二审程序:上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对下一级人民法院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审理; 3、审判监督程序; 4、执行程序。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 3、内部人事管理行为; 4、法定终局裁决行为; 5、刑事司法行为; 6、行政调解行为与法定行政仲裁行为; 7、不具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9、
法院决定要驳回执行申请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对法院提出异议。由当事人与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向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该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责令撤销或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在
刑事诉讼法当事人申诉的理由是: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