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所赔付的交通费应当以其实际的花费进行计算。我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天数由医院确定。一般是从事故发生的那天起算,后面的时间可以确定到残日前一天。但实际误工期应当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无法私自判断。
赔偿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时间,一般是从事故发生的那天起算,后面的时间可以确定到残日前一天。但实际的误工期应当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多少钱: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交通事故有误工费,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如下: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4)受害人无固定收入
对于车祸导致的误工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是需要根据其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水平进行计算的,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情形,可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进行计算,对于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的情形,可以根据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进行计算,其具体的赔偿金额以实
误工费大概是120元一天。误工费需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速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或事故发生
没有确定的标准。我国《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营养费赔偿标准,只是规定这种类型的赔偿。有关司法解释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人民法院在确定营养费赔偿数额时,主要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劳动者在工地遭遇工伤,一般不赔偿误工费,但可享有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待遇,与其原工资待遇是一致的。如果劳动者不被认定为工伤,则可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其中误工费的赔偿数额是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一天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
根据当事人实际工资损失数额确定。 1、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对无固定收入的以最近三年平均收入为准计算,如果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则按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年度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平均工资为标准计算。
对于车祸导致的误工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是需要根据其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水平进行计算的,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情形,可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进行计算,对于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的情形,可以根据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进行计算,其具体的赔偿金额以实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