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就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擅自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包装,引人误认为是知名商品或者与知名企业存在特定联系,更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
串通投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招标人和投标人违反法律规定,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权利的行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大体有7类: 一、欺诈性交易方法:包括4种: 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既是商标侵权行为,也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
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如下: 1、误导性的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质量、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产地等进行误导性宣传的行为; 2、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即行为人非法窃取商业秘密、非法泄露或者披露商业秘密、非常使用商业秘
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有: 1、混淆行为。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饰等相同或近似的标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网站名称、网页等;其他混淆行为足以误认为是他人的商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件类型包括: (1)假冒或仿冒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商业诽谤行为; (7)公用事业和独占
抢注商标不正当竞争进行维权的方式: 1、如果仍处于初审阶段,即尚未注册成功的,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 2、如果已经被抢注的,企业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主要包括: 1、不当交易行为,包括商业贿赂行为、亏本销售行为; 2、虚假行为,包括虚假标识行为、虚假宣传行为; 3、限制竞争行为,包括滥用优势地位行为、滥用行政权利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第一,混淆行为。第二,经营者使用财物或者其他方法贿赂相关单位或个人,而取得交易便利或者竞争优势的行为。第三,经营者对商品的性能、功能、用户评价等作不真实或者让人误会的商业宣传,进而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第四,使用不正
不正当竞争行为,指的是,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五花八门、形形色色、举不胜举。比如:虚假宣传、混淆行为、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不正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包括的具体行为如下: 1.混淆行为; 2.虚假宣传; 3.商业贿赂; 4.侵犯商业秘密; 5.低价倾销; 6.不正当有奖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