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0
有工伤保险的根据工伤等级进行补偿,以 五、六伤残为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
员工发生事故后,认定为工伤的,停工留薪,不超过12个月。去社保局办理工伤手续。首先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然后提供员工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以及诊断证明书或者病例类的资料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不是本人申请,属于代办,那么代办人应提交相应的委托书和身份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因工死亡的,用人单位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公司赔付员工的方法: 1、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的职工因保险合同规定的被保险人的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或者与工作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而受伤、残疾或者死亡; 2、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中华人
职工骨折工伤后可依法获得以下赔偿: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他。
未入保险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向用人单位追偿。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未入保险工伤待遇的赔付:用人单位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个人能够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购买社保。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平均工资为基础,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20%,医保则约9%。
有工伤保险单位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有关项目。工伤职工治疗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