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土地承包权的继承视情况而定: 在承包期内,一个家庭里有一个或以上的家庭成员死亡,但家庭里还有人在的,这种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 如果家庭成员已经都不在,全部死亡的,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存在继承土地问题。 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农村承包土地的收益可以继承。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该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可以在家庭成员间继承,但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则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
拖欠土地承包费,一般有以下的两种解决方法,具体如下: 1、协商处理。被拖欠土地承包费的一方,可以先跟承包商协商处理。针对支付承包费的具体时间、具体期限以及具体的支付金额,通过协商的方法,和平解决; 2、如果被拖欠土地承包费的一方跟承包商无法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或农村集体组织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承包给农民,由农民自行耕种,农民作为承包者应该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1、土地承包合同双方是平等的主体,发生纠纷时,
农村进行土地承包是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这样子不仅可以让土地发挥最大的利用价值,而且可以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是一项双赢的政策。土地承包期限具体多久,是根据土地承包的用途决定的。承包的土地用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
土地承包合同一方违约的话,当事人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双方共同协议决定是否需要解除合同。另外,当事人还可以根据双方事先的约定,单方面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还有,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如果对方的违约行为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的程度,这时
被继承人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遗产,因此是不可以继承的。 首先,被继承人的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积极遗产(财产权利)和消极遗产(财产义务)。 其次,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是不得进行继承的,包括以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地方参考性案例,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具体来说,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取得的特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可以依据自己的集体经济组织成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
当前土地补偿费的支付有三种情形:以村民小组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小组组织分配;以村民委员会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分配;如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将分配方案提交征地单位的,征地单位也可根据该方案直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人是没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只能继承承包收益。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村内房屋所有权人,村民只有
承包地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1个部分是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基本身份信息,比如名称,住所。第2部分是承包土地的基本信息,例如位置,面积,土地产权登记情况。第3个部分是承包的期限,例如固定期限多少年。第4个部分是承包的费用,例如多少钱一
根据国务院公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拆迁补偿》相关规定,在进行房屋征收拆迁时,对于国有土地上承租土地或房屋的企业,应当给予的补偿包括: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如果政府制定的补助、奖励办法中还规定了其他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