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4
1、案件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不公开审理; 2、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3、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以下案件属于应当依法快速办理的刑事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以及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案件等。
中院发回重审的刑事案件,符合一定条件的,有可能会改判。因为对于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一审案件,二审人民法院才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来重新审判。
中院发回重审的刑事案件有可能会改判。因为对于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一审案件,二审人民法院才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来重新审判。
刑事案件减刑的条件和限度为: 1、条件:行为人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2、限度:如果行为人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那么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民事诉讼立案的标准: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过程中回避的提出程序是:刑事司法人员在立案及以后的诉讼程序中,发现有依法应予回避的情形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 没有自行回避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他们回避。
1、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的。 6、不讲明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分子获得减刑的条件规定如下: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重大刑事案件一般会包括杀人致死或重伤的;爆炸、放火、决水、投毒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财产损失严重的;强奸妇女已遂或奸淫幼女的;故意伤害他人造成死亡的;残害妇女的;拐卖人口情节和后果严重的;制造贩卖毒品的等。这些重大刑事案件,需要经过法院的定罪
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需要符合:清楚、认罪、同意三个条件,展开来说就是指:1、清楚:案件事实已查明清楚,证据收集确实充分;2、认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主动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或者对于检察机关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供认不讳;3、同意:被告人同意适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