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8
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置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但是,如果在个人房产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这时候这套房产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配偶就有权请求分割这套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
丈夫买了房子,在离婚的时候具体的分配方案,需要根据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确认。如果房产属于丈夫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妻子就无权请求分配这一套房产。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例如:丈夫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房产,应当被认
婚前买的房,且已付清房款,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分割;如果是婚后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买的房,那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分割;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买的房,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均分;双
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更无权占有该项房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旦满足特定的情形,在婚前购买的房产,也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来说,主要是指以下情形:1、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共
银行不放款是否违约需要看银行不给贷款的原因来判定,可能是开发商的原因,也可能是买方的原因或是政策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开发商无预售许可证出售房屋,或者开发商未及时上交贷款材料,则无法正常办理抵押,双方的合同无法履行是开发商的原因,买
购买安置房合同要有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
男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子,应当被认定为男方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并不存在分割的问题。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如果男方在此之前将房产的一部分赠与给女方,同时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的话,这时候这套房产就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纠纷中,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房屋无疑是最大的争执焦点。在以下情况下,即使是婚后购买的房屋,也是属于个人的财产。第一,婚后以个人的婚前财产全款购买房屋,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是属于个人的财产;第二,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房屋,并且房屋
并不是结婚之后买的房屋就一定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要分情况讨论。就要看房屋款项支付时间、房屋款项的资金来源,取得房产时有没有其他附加条件等等因素。在以下情况之下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第一,婚后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的,无论
不是夫妻,也可以共同买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这时候双方共同买房的关系,被称为共同共有关系,双方可以通过约定以出资额为比例,按份占有该套房屋;也可以约定其他比例,来占有该套房屋。因此,不是夫妻当然也可以共同买房。只是这套房产就会属于购房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即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进行分割。但是,如果拥有
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一般由具体情况决定: 1、在没有夫妻签署婚内财产约定的情况下,由夫妻出资,婚后购房,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则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
实践中,由于大陆买房具有多项限购政策,特别是针对外籍人士,国家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因此,许多时候香港籍人士都会选择,自己出资,由他人代办理、代登记甚至是代持房产的方式,来避免繁琐的程序。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他人代持房产,会导致十分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