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3
枪支零部件立案标准是: (一)非法军用枪支一支的; (二)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的; (三)非法持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的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
一个是诉讼行为,一个查处行为。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可以配备公务用枪的有: (1)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 (2)
刑法中非法出借枪支罪的立案标准为: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造成枪支丢失、被盗、被抢的;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刑法中非法私藏枪支罪的立案标准: (一)非法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
非法出租枪支罪的具体立案标准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将枪支出租、出借给未取得公务用枪配备资格的人员或单位,或者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质押物的;以及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造成枪支丢失、被盗、被抢的;枪支被他人利
立案标准如下: 1、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的; 2、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3、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
关于非法买卖枪支罪的立案规定是: 1、行为人非法买卖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2、非法买卖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3、非法买卖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
窝藏枪支弹药罪的立案标准是: 1、非法私藏军用枪支一支的; 2、非法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3、非法私藏手榴弹一枚以上的; 4、非法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要看枪支和弹药类型定。非法储存军用枪支一支以上、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以压缩气体; 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就可以立案追诉。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或者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或者非法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的,应当被公安机关立案
私藏枪支弹药罪立案标准是: 1、非法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2、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3、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4、非法持有、私藏的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