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量刑建议的形式,可分书面和口头两种。为了体现量刑建议的严肃和慎重,原则上应采取书面的形式;在庭审中发现原提出的书面形式的量刑建议不当,需要加以修正的,可采取口头的形式。
以下情况下发包人不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在工程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2、已经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方式保证的。
包括下列内容:1.施工质量鉴定。施工质量鉴定一般发生在建设单位或开发商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民事纠纷之中。2.规划、勘察、设计质量鉴定。规划、勘察设计质量鉴定发生在业主或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单位之间的民事纠纷中。3.成品质量鉴定。成品质量鉴定一般发
江苏省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包括: 1、土建工程的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2、机械和电气设备安装的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3、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的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4、档案归档规定要求的其它专业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工程转包的形式通常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另一种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即变相的转包。这两种转包只有形式上的不同,并无实质上的区别。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条件有:招标人已经成立;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履行审批手续;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已经履行核准手续;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2、合同无效是否进行结算; 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 4、对建设部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越不结算是否认可送审价的问题; 5、工程结算采取何
常见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下: 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2.合同无效是否进行结算; 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 4.对建设部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越不结算是否认可
建筑工程索赔的适用范围: 1、因材料质量问题或材料供应不及时引起的索赔; 2、由于人为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导致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增加而提出的索赔; 3、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条件有: 1、合同已经依法成立; 2、存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约定或法定的解除事由发生,解除权人提出解除合同; 3、意思表示真实; 4、其他条件。
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内容:发包人与承包人条款、工程名称和范围、工程准备条款、工程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保修责任等。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有以下几种: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8、铁路修建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