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在行政诉讼中若原告人数众多的,可以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原告: 1、人数众多的情况下,由当事人自行推选出代表人进行诉讼; 2、若当事人推选不出的,那么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行政诉讼中存在多名原告的,可以由当事人共同推选一代表人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人民法院对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合并审理的,为共同诉讼。
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
根据《》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
行政诉讼中列出被告的方法: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作出该行为的行政机关列为被告;行为经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的,作出该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列为共同被告;复议机关作出变更决定的,只列为被告。
根据《》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
要查询原告起诉被告的欠款金额的,如果是被告本人想要查询的,因原告起诉时会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将起诉状副本交给被告。被告就可以在起诉状上,看到原告起诉自己的欠款金额。原告起诉被告的欠款金额,直接关系到诉讼费用数额
行政诉讼被告的认定规则如下: 1、如果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如果是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
派出所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以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一般会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以及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