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因股权转让或继承等事由导致公司股东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也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
股东失踪后,可先申请宣告失踪。股东失联2年以上,确实无法找到,公司需要变更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该股东失踪。需要书面申请,陈述失联时间、状况和申请理由。法院受理后,认为确需宣告失踪的,将以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发布,在三个月的公告期内,仍然没有失联股
公司股东变更,债务还是由公司承担的,债务不会因股东变更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是属于企业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然后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在股东发生变更之后,对债务不会产生影响的,债务还是由公司以其全部的财产进行承担的,跟股
公司的股东是可以变更的。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
股东变更是否要换营业执照,要看情况。如果营业执照中记载的信息有关于该变更的股东的信息的,则要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如果营业执照上没有对该股东的信息记载的,则无需变更。
股权转让未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的影响是对抗第三人。股东名册是确定形式上的股东资格的依据,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在与公司的关系中”视为股东。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后如果没有在股东名册上办理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公司。
股东变更后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变更之前也不用承担,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有股东滥用法人的资格,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要准备的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名。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名。 5、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变更董事会成员需办理备案,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公司备案申请书; 2、代为办理备案人的身份证明,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股东会决议或其他材料; 4、新任董事的身份证明;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6、需要的其他材
股东变更是否要换营业执照,要看情况。如果营业执照中记载的信息有关于该变更的股东的信息的,则要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如果营业执照上没有对该股东的信息记载的,则无需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