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侵犯公民的人格权可能产生两种结果,一是物质上的损害,如受害人进行治疗的费用,一是精神上的损害,如受害人心理创伤和精神痛苦。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对于受侵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所应当符合的成立要件应包括有: 1、人格权益等有关民事权益遭受侵害,造成受害人非财产上损害; 2、有侵害人格和身份权益的侵权事实; 3、侵权事实和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主观上是故意。
(1)在侵害的形态上,仅限于侵权行为,违约行为不得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2)在被侵害客体上,仅限于人身权益的侵害,对物权的侵害不得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两种情况可以判定是否构成重婚。一就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构成以下情形的,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都可以申请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时给予精神赔偿的范围有:重婚行为;与他人同居行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法律规定,以上情况,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该“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主要包括:重婚的;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或者虐待家庭成员等。且必须是前述过错行为出现在婚姻存续期间,导致夫妻离婚的,无过错方才能气死主张离婚赔偿。
关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法律并没有在具体数额上予以规定。法官对赔偿数额的评定还应考虑以下因素: (1)根据过错方主观动机、过错程度和具体情节来确定赔偿数额。 (2)过错方承担责任的能力及管辖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3)结婚时间。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如下: (一)过错方重婚; (二)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 (三)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四)夫妻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夫妻一方有其他重大过错。
精神损害适用的赔偿方式一般为金钱的给付,即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确定。
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 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
精神损失赔偿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精神损失费没有具体的赔偿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