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合同期限;社会保险;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的内容有: (一)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二)劳动者基本信息;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等信息;劳动者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时间、地点和内容;工资的数额、组成和支付方式、期限;以及社保待遇等。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具体信息;劳动合同期限;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其他事项。
关于加班工资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工作日加班的,至少需支付一点五倍的加班工资;在无补休的休息日加班的,至少需支付双倍工资;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至少需支付三倍的工资。
总监理工程师劳动合同都包括:工作岗位和工作(工种)、合同期限(试用期限)、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纪律、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以及需要明确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的,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现任。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合同期限;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其他事项。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包含的内容: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