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取保候审之后符合适用简易程序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包括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条件。
法院接到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后,审查后决定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简易程序20天可以开庭宣判,普通程序一个半月开庭宣判,但是有多种可以延长审理期限的情形,也是会有一个月一个月的延期,导致久拖未决。
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作出,并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第二次开庭这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完善。简易的事实证据都很清楚的案件才可能宣判。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开庭到宣判中间的期限,只有从受理案件到宣判中间的期限:普通程序是2个月,简易程序是20天,同时有延长期限的规定。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把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
简易程序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如下: 1、违法事实确凿;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当场处罚程序,又称简易程序,是指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
1、表明身份,即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简易程序可以由一名执法人员单独实施。 2、说明处罚理由,包括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3、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5、制作笔录。 6、填写预定格式、
行政处罚中罚款的简易程序是: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该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的身份,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最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简易程序的案件会在法庭上宣判,具体如下: 1、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易民事案件; 2、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双方在庭审中争议不大,双方同意调解,法官大多以调解结案,当事人在法庭上知道结果,如果双方争议较大,但事实清
(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二)发回重审的; (三)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四)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