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反担保的主合同是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担保合同,反担保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和担保权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 2、担保的债权内容; 3、担保的范围、期限、方式; 4、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无偿保管合同,一般指的是寄存人无须支付保管费的保管合同。无偿保管合同是单务合同。如果保管合同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无法达成补充协议,且依合同意旨和惯例也无法确定是否应当支付保管费的,则该保管合同推定为无偿,寄存人无须支付保管费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证合同的效力就要保证合同符合下列生效要件: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内容要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是指表意人即意思表示的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当事人的内在意志和外在意
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应按如下情形处理: (1)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也无论无效的结果导致的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责
保险合同自生效到终止的期间为保险期间,即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间。保险责任开始的时间是保险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间,从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开始到终止的期间为保险责任期间,在此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反之,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 1、主合同被人民法院认定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无效的条件为主体不适格、合同内容及形式违法、缺乏真实意思表示等; 2、机关法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机构未经批准做保证人而签订的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合同内容需包括债务人、债权人、担保人的基本信息;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内容真实合同;合同当事人都具备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的,自当事人签字后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就生效。
投保人想要解除保险合同可以直接退保,携带身份证和保险合同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即可。若是在保险犹豫期内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会返回已缴纳的所有保费;若是超过保险犹豫期之后再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以保单的现金价值按照一定比例返还给投保人。
保证合同的效力就需要保证合同满足下列条件: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签订的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