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注册公司法定代表人责任法律规定: 1、民事责任: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等。 2、行政责任:虚假出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等。 3、刑事责任:单位犯罪的时候采取双罚制。
(一)行政责任:法定代表人可能会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除非能证明对公司行为不知情。 (二)民事责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以其自身的财产为限额对外承担还款责任。但如果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时存在虚构出资、抽逃出资行为、在诉讼过程
名誉侵权行为地应当为侵权行为人作出名誉侵权行为时所处的地点,该案件可以由该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公司法中的强制性条款的法律规定是,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
股东除名的法律规定是,根据公司法解释 (三),如果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或返还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的决议来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无名合同案由的法律规定的内容: 1、吸收原则。 以合同主要内容为主,吸收次要内容,确定符合合同关系基本特征的案由。 2、类推原则。 在混合合同中,无名合同内容包括了有名合同的内容,并且具备了有名合同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可比照相应的有名合同确
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可以公告送达。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
有,名誉权是宪法规定的基本人权的一种,基本人权包括身份权和人身权,人身权生而有之,不需要其他人的认可和确定,目前各国的法律中均无剥夺名誉权一说。对于犯罪分子,可以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权,甚至生命权,以及政治权利,但是并不可剥夺名誉权。
名誉权赔偿内容如下: 1.财产损害赔偿。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 2.精神损害赔偿。侵害名誉权造成的精神损害应包括受害人的名誉利益毁损和受害人因此遭受的精神痛苦
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对于赔偿数额,应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的情况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确定。
被他人侵害名誉权的,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在侵害名誉的范围内消除影响。如果造成精神伤害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失。如侵权人拒不承担责任,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