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需要登记。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不包括因房屋租赁产生的居住权,不包
遗嘱设立有效的条件: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可以依照合同约定取得居住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居住权、可以依照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可以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过户时发现房子设立了居住权可以向法院起诉。居住权应当进行解除的情况,具体如下: 1、当事人在约定居住权时,在居住权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居住权期限的,在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就可以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从而解除居住权; 2、当事人未明确约定居住权期限
设立居住权的方式: (一)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取得居住权; (二)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居住权; (三)当事人依照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 (四)当事人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设立居住权需要两个条件: 1、设立居住权的双方采取书面形式约定,书面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的期限、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2、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公示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没有登
一、房屋居住权怎么设立 1、房屋居住权无偿设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的设立通常以合同的形式设立;此外,房屋所有人也可以通过遗嘱设立居住权。我国物权制度有两种物权变动模式:登记生效和登记对抗。居住权的建立采用登记生效的物权变动模式。房地产登记簿是确定居住权的根本依据。居住权设立登记,是指依法在房地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