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不用交印花税。拆迁补偿合同拆迁补偿协议是否需交印花税,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来确定,未被列举的一律不征税。根据规定,只对列举出来的凭证征税,即印花税的征税对象采取的是正列举的方式。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
房地产企业拆迁不用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的汇总和缴纳的期限是一个月,房地产在开发企业及动迁户已经签定的房屋拆迁的补偿协议是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的,所以不用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是属于列举的性质的凭证税,列举过的凭证都应该缴纳印花税,没有列举的凭证是
房屋拆迁赔偿款不属于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范围,所以房屋拆迁赔偿款无需进行报税。 但是被拆迁单位和个人因拆迁取得的房屋(或土地)拆迁补偿费及其他补助费或补偿安置的房屋,除下列两种情况外,均应征收营业税。 1、被拆迁单位和个人取得政府财政部
不用交。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关于这个土地拆迁补偿合同是否需交印花税:“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根据上述规定,拆迁补偿涉及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拆迁补偿合同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不用交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只对列举出来的凭证征税,即印花税的征税对象采取的是正列举的方式。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列举出来的
不用交。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无偿转让股权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通常情况下,如果是有偿的转让股权,那么需要缴纳印花税。此时缴纳印花税是按照股权转让的价款为基数乘以万分之五。在无偿转让的情况下,股权转让的价款是0,那么自然印花税的金额也就是0,也就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在申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还有因为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的,可以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轻或者免除。 按照城市发展的规划,在改变、打造旧城的这个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被拆迁人取得的拆迁补偿费
不是所有合同都需要交印花税,只要合同的内容没有违法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就是有效的,因为我国的民法典没有规定是否完税构成合同是否生效的条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要交印花税的。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和规定,一般情况下合同并不以交印花税为生效条件。印花税制度,